“十四五” 盤龍一大波重點產業扶持政策來襲
2021-11-01 11:06:58 點擊:
為貫徹落實省市高質量發展有關要求,加快構建現代產業體系,推進產業蓄能興區戰略,提高盤龍區經濟質量效益和核心競爭力,日前,盤龍區召開2021年產業發展大會。會上對盤龍區“十四五”期間產業發展思路和布局,及盤龍區樓宇(總部)經濟、現代服務業等重點產業扶持政策進行解讀。
政策好則產業興,產業興則百姓富。
“十四五”時期,盤龍區將按照市委賦予的“城市飲用水源保護區、生命科技創新區、現代服務業示范區”三大主導功能定位,緊密結合區情實際,堅定不移地以現代服務業為主攻方向,著力構建主業突出、特色鮮明、競爭力強的現代產業體系,推動產業總量和結構進一步優化,優勢服務業競爭力進一步提升,特色經濟效益進一步提高,新興產業發展進一步拓展,厚植盤龍未來發展基礎。
增速第一
成績斐然
2020年,盤龍區增速位列全市第一板塊第一。
三次產業結構從0.92:29.90:69.18調整到0.64:20.34:79.02。
先后榮獲“云南省縣域經濟跨越發展進位縣”“云南省縣域經濟跨越發展先進縣”稱號。
產業興區 “鏈”接未來
產業發展思路
圍繞市委賦予盤龍“城市飲用水源保護區、生命科技創新區、現代服務業示范區”三大主導功能定位,堅持中心帶動、軸線拓展、多片發展,優化提升“南北呼應、兩翼齊飛”發展格局,突出打造“兩個新增長極”,統籌發展“三大板塊”,構筑“一軸兩極三廊多圈”的城市空間結構,科學布局城市功能和產業經濟,加速推進各重點板塊產業發展和城市建設有機融合。
高標準打造中央商務區,高品質建設北部山水新區,高起點謀劃推進茨壩片區城市更新、空間重塑、產業重構。
全力推動東白沙河片區加速崛起,積極推動雙龍片區與空港新區聯動發展,培育新的增長極。
沿北京路、灃源路、東三環等主要城市道路,加快打造一批產業聚集帶、城市功能帶和重要景觀帶,加速聚集新迎、聯盟、世博等特色商圈商氣人氣,讓城市更宜居、更宜業、更宜游。
布 局
以北京路為主軸拓展延伸,發展壯大商務服務、金融服務、科技服務三大主導產業。
傾力打造3個百億級現代服務業產業集群。
著力打造中央商務區和一批專業型、主題型、地標型商貿綜合體,努力成為昆明現代商務功能最為集中的示范引領地。
樓 宇
從2016年開始,盤龍區連續6年出臺年度穩增長政策措施,加大對轄區企業的扶持力度。
今年,盤龍區兌現樓宇(總部)經濟及現代服務業發展扶持獎勵資金共計1602.66萬元;兌現2020年度穩增長政策扶持獎勵資金421.72萬元。
樓宇(總部)經濟成為全省全市標桿,億元樓宇保有量位列全市之首,榮獲“中國樓宇經濟最具投資價值城區”“中國樓宇經濟領軍發展城區”稱號。
新政 鼓勵存量樓宇升級改造 最高獲100萬元改造補貼
獎勵商務樓宇建設投資方或服務管理方
對符合四星級以上(含四星)標準的商務樓宇,對其進行星級樓宇認定并授予星級樓宇獎牌。對符合條件統一運營的新建商務樓宇進行獎勵。
鼓勵存量樓宇升級改造,經認定,最高可享受不超過100萬元的改造補貼,通過“LEED”綠色建筑認證的,再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鼓勵東風廣場核心商務區率先對存量樓宇升級改造,獎勵政策最高可上浮20%。對于提升改造完畢投入運營的樓宇,3年內區級財力貢獻達到一定水平,再給予一次性獎勵。
對單棟樓宇,根據其入駐企業生產經營所產生的年度經濟貢獻度,給予不同檔次獎勵。
對通過評定的專業(特色)樓宇,授予“專業(特色)樓宇”稱號,并給予獎勵。
獎勵創新創業樓宇(園區)
對符合條件,并獲得國家、省、市相關部門認定的園區,分別給予其投資經營主體或物業管理企業不同檔次的獎勵。
獎勵樓宇入駐企業
對地方年度經濟貢獻度達到一定條件的新引進樓宇入駐企業和已入駐企業,均可按照其地方年度經濟貢獻度或其增量部分的一定比例進行獎勵。
對運營面積、入駐率、入區率達一定條件的重點樓字,可給予樓宇運營方一次性招商補貼。
對首次達到并納入限額以上商貿業和規模以上服務業統計的樓宇入駐企業,經認定,按照當年穩增長政策執行。
獎勵總部企業
對當年在盤龍區新落戶的總部企業,可根據等級評定獲得扶持獎勵。
在盤龍區自建、購置辦公用房的新落戶總部企業,可享受總額不超過2000萬元的資金補助;租用辦公用房,可享受最高100萬元的扶持資金。
申請在主板、創業板和新三板上市的企業,成功掛牌上市后,其企業管理團隊可享受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對酒店進行獎補
對新建五星級酒店,或者與國內外知名酒店管理集團簽訂委托管理合同并正式冠名的酒店,符合相關條件的給予獎勵。
綜合性政策
為盤龍區經濟社會作出突出貢獻的企業,對其高管進行獎勵。對于擴大規模的總部企業和向總部型發展的規模企業,均可獲得相應的扶持獎勵。
數字經濟
“十三五”期間,盤龍區全社會R&D經費投入年均增長20%,高新技術企業達155家,獲評“國家知識產權強縣”,以優秀等次通過“云南省科技成果轉化示范區”驗收。
新政 獲得國家、省認定的項目 給予不同檔次獎勵
加快數字基礎設施建設
對企業服務器本地托管(租賃)和寬帶使用費,按一定比例予以補助。
對經認定并在本地提供區塊鏈技術服務的基礎平臺,按建設相關投入費用給予一定比例予以補助。
支持產業數字化發展
對獲得國家、省級認定的工業大數據平臺、工業互聯網平臺、工業云平臺、工業物聯網,以及數字經濟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示范項目,分別給予不同檔次獎勵。
支持數字產業壯大發展
對符合數字經濟產業發展導向,達到一定投資強度的用地類項目,按照其對區級財力的貢獻給予相應獎勵;對總投資在5000萬元以上的非用地類項目,按照盤龍區樓宇(總部)經濟扶持政策,參照總部企業的標準給予獎勵和補助。
對首次升規入庫的電子信息類工業企業及數字經濟服務業企業,給予獎勵。對電子信息類工業企業及數字經濟服務類企業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達到一定標準的,按照其對區級財力的貢獻給予相應獎勵。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數字經濟產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給予不同檔次獎勵。
對首次進入電子信息行業、軟件行業、互聯網行業全國百強的企業和主導制定國際、國家、行業及地方相關數字技術標準的企業,分別給予不同檔次獎勵。
推進資源數字化
鼓勵轄區內行業龍頭企業和基礎電信企業向創業者開放數據資源和云平臺,并給予補助。
文創產業
盤龍文化創意產業資產規模穩步增長,成為重要支柱產業之一。
目前,盤龍區規模以上文化企業64家,文化產業法人單位3000多家。文化產業增加值從2016年的34.34億元增加到目前的47.72億元,占全區GDP比重的5.32%。
新政 新認定的產業園區可獲10萬元到50萬元獎勵
引導企業聚集發展
對新認定的國家及省、市、區級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和示范基地,分別給予10萬元到50萬元的獎勵。
對成功引入區外規模以上文化企業或成功培育本地文化企業升規入庫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給予相應獎勵。
對年產值達到一定標準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示范基地,分別給予運營管理單位10萬元到50萬元的獎勵。
扶持文創企業做大做強
對新增規模以上聯網直報文化創意企業,給予獎勵。
對聯網直報文化創意企業,年內主營業務收入達到一定標準的,分別給予不同檔次的獎勵。
對成功掛牌上市的文化創意企業,按照樓字(總部)經濟政策給予獎勵。
支持原創
對注冊地或出品方在盤龍區的獲國際、國內、省、市重大獎項的原創動漫作品,按照獲獎等級,分別給予不同檔次獎勵。
對注冊地或出品方在盤龍區的原創影視產品,根據其影響力和獲獎情況,給予不同檔次獎勵。
鼓勵文化創意企業原創舞臺演出劇進行商業演出,根據演出場次、觀看人數給予相應獎勵。
對盤龍區數字出版、圖書報刊出版、音像出版等企業出版的產品獲得“中國出版政府獎”等國家級政府類重大獎項的,給予50萬元獎勵。
對在盤龍區落地的國家及省、市、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按項目的社會和經濟效益分別給予不同檔次補助。
激發盤龍文化活力
對轄區內文化創意企業或機構開展以宣傳盤龍為主題,具有一定社會影響力和藝術價值的文化藝術交流活動,給予相應獎勵。
對轄區內文化創意企業在盤龍區范圍內自辦的具有一定社會效益的文化類博覽會,按照國際級、國家級、省級、市級分別給予不同檔次補助。
對入選國家級、省級、市級文化出口重點企業或重點項目的,分別給予不同檔次補助。
推動文化產業融合發展
對轄區內文化創意企業或機構研發的具有盤龍元素的文化旅游產品,按照產品銷售收入給予相應獎勵。
政策好則產業興,產業興則百姓富。
“十四五”時期,盤龍區將按照市委賦予的“城市飲用水源保護區、生命科技創新區、現代服務業示范區”三大主導功能定位,緊密結合區情實際,堅定不移地以現代服務業為主攻方向,著力構建主業突出、特色鮮明、競爭力強的現代產業體系,推動產業總量和結構進一步優化,優勢服務業競爭力進一步提升,特色經濟效益進一步提高,新興產業發展進一步拓展,厚植盤龍未來發展基礎。
增速第一
成績斐然
2020年,盤龍區增速位列全市第一板塊第一。
三次產業結構從0.92:29.90:69.18調整到0.64:20.34:79.02。
先后榮獲“云南省縣域經濟跨越發展進位縣”“云南省縣域經濟跨越發展先進縣”稱號。
產業興區 “鏈”接未來
產業發展思路
圍繞市委賦予盤龍“城市飲用水源保護區、生命科技創新區、現代服務業示范區”三大主導功能定位,堅持中心帶動、軸線拓展、多片發展,優化提升“南北呼應、兩翼齊飛”發展格局,突出打造“兩個新增長極”,統籌發展“三大板塊”,構筑“一軸兩極三廊多圈”的城市空間結構,科學布局城市功能和產業經濟,加速推進各重點板塊產業發展和城市建設有機融合。
高標準打造中央商務區,高品質建設北部山水新區,高起點謀劃推進茨壩片區城市更新、空間重塑、產業重構。
全力推動東白沙河片區加速崛起,積極推動雙龍片區與空港新區聯動發展,培育新的增長極。
沿北京路、灃源路、東三環等主要城市道路,加快打造一批產業聚集帶、城市功能帶和重要景觀帶,加速聚集新迎、聯盟、世博等特色商圈商氣人氣,讓城市更宜居、更宜業、更宜游。
布 局
以北京路為主軸拓展延伸,發展壯大商務服務、金融服務、科技服務三大主導產業。
傾力打造3個百億級現代服務業產業集群。
著力打造中央商務區和一批專業型、主題型、地標型商貿綜合體,努力成為昆明現代商務功能最為集中的示范引領地。
樓 宇
從2016年開始,盤龍區連續6年出臺年度穩增長政策措施,加大對轄區企業的扶持力度。
今年,盤龍區兌現樓宇(總部)經濟及現代服務業發展扶持獎勵資金共計1602.66萬元;兌現2020年度穩增長政策扶持獎勵資金421.72萬元。
樓宇(總部)經濟成為全省全市標桿,億元樓宇保有量位列全市之首,榮獲“中國樓宇經濟最具投資價值城區”“中國樓宇經濟領軍發展城區”稱號。
新政 鼓勵存量樓宇升級改造 最高獲100萬元改造補貼
獎勵商務樓宇建設投資方或服務管理方
對符合四星級以上(含四星)標準的商務樓宇,對其進行星級樓宇認定并授予星級樓宇獎牌。對符合條件統一運營的新建商務樓宇進行獎勵。
鼓勵存量樓宇升級改造,經認定,最高可享受不超過100萬元的改造補貼,通過“LEED”綠色建筑認證的,再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鼓勵東風廣場核心商務區率先對存量樓宇升級改造,獎勵政策最高可上浮20%。對于提升改造完畢投入運營的樓宇,3年內區級財力貢獻達到一定水平,再給予一次性獎勵。
對單棟樓宇,根據其入駐企業生產經營所產生的年度經濟貢獻度,給予不同檔次獎勵。
對通過評定的專業(特色)樓宇,授予“專業(特色)樓宇”稱號,并給予獎勵。
獎勵創新創業樓宇(園區)
對符合條件,并獲得國家、省、市相關部門認定的園區,分別給予其投資經營主體或物業管理企業不同檔次的獎勵。
獎勵樓宇入駐企業
對地方年度經濟貢獻度達到一定條件的新引進樓宇入駐企業和已入駐企業,均可按照其地方年度經濟貢獻度或其增量部分的一定比例進行獎勵。
對運營面積、入駐率、入區率達一定條件的重點樓字,可給予樓宇運營方一次性招商補貼。
對首次達到并納入限額以上商貿業和規模以上服務業統計的樓宇入駐企業,經認定,按照當年穩增長政策執行。
獎勵總部企業
對當年在盤龍區新落戶的總部企業,可根據等級評定獲得扶持獎勵。
在盤龍區自建、購置辦公用房的新落戶總部企業,可享受總額不超過2000萬元的資金補助;租用辦公用房,可享受最高100萬元的扶持資金。
申請在主板、創業板和新三板上市的企業,成功掛牌上市后,其企業管理團隊可享受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對酒店進行獎補
對新建五星級酒店,或者與國內外知名酒店管理集團簽訂委托管理合同并正式冠名的酒店,符合相關條件的給予獎勵。
綜合性政策
為盤龍區經濟社會作出突出貢獻的企業,對其高管進行獎勵。對于擴大規模的總部企業和向總部型發展的規模企業,均可獲得相應的扶持獎勵。
數字經濟
“十三五”期間,盤龍區全社會R&D經費投入年均增長20%,高新技術企業達155家,獲評“國家知識產權強縣”,以優秀等次通過“云南省科技成果轉化示范區”驗收。
新政 獲得國家、省認定的項目 給予不同檔次獎勵
加快數字基礎設施建設
對企業服務器本地托管(租賃)和寬帶使用費,按一定比例予以補助。
對經認定并在本地提供區塊鏈技術服務的基礎平臺,按建設相關投入費用給予一定比例予以補助。
支持產業數字化發展
對獲得國家、省級認定的工業大數據平臺、工業互聯網平臺、工業云平臺、工業物聯網,以及數字經濟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示范項目,分別給予不同檔次獎勵。
支持數字產業壯大發展
對符合數字經濟產業發展導向,達到一定投資強度的用地類項目,按照其對區級財力的貢獻給予相應獎勵;對總投資在5000萬元以上的非用地類項目,按照盤龍區樓宇(總部)經濟扶持政策,參照總部企業的標準給予獎勵和補助。
對首次升規入庫的電子信息類工業企業及數字經濟服務業企業,給予獎勵。對電子信息類工業企業及數字經濟服務類企業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達到一定標準的,按照其對區級財力的貢獻給予相應獎勵。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數字經濟產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給予不同檔次獎勵。
對首次進入電子信息行業、軟件行業、互聯網行業全國百強的企業和主導制定國際、國家、行業及地方相關數字技術標準的企業,分別給予不同檔次獎勵。
推進資源數字化
鼓勵轄區內行業龍頭企業和基礎電信企業向創業者開放數據資源和云平臺,并給予補助。
文創產業
盤龍文化創意產業資產規模穩步增長,成為重要支柱產業之一。
目前,盤龍區規模以上文化企業64家,文化產業法人單位3000多家。文化產業增加值從2016年的34.34億元增加到目前的47.72億元,占全區GDP比重的5.32%。
新政 新認定的產業園區可獲10萬元到50萬元獎勵
引導企業聚集發展
對新認定的國家及省、市、區級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和示范基地,分別給予10萬元到50萬元的獎勵。
對成功引入區外規模以上文化企業或成功培育本地文化企業升規入庫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給予相應獎勵。
對年產值達到一定標準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示范基地,分別給予運營管理單位10萬元到50萬元的獎勵。
扶持文創企業做大做強
對新增規模以上聯網直報文化創意企業,給予獎勵。
對聯網直報文化創意企業,年內主營業務收入達到一定標準的,分別給予不同檔次的獎勵。
對成功掛牌上市的文化創意企業,按照樓字(總部)經濟政策給予獎勵。
支持原創
對注冊地或出品方在盤龍區的獲國際、國內、省、市重大獎項的原創動漫作品,按照獲獎等級,分別給予不同檔次獎勵。
對注冊地或出品方在盤龍區的原創影視產品,根據其影響力和獲獎情況,給予不同檔次獎勵。
鼓勵文化創意企業原創舞臺演出劇進行商業演出,根據演出場次、觀看人數給予相應獎勵。
對盤龍區數字出版、圖書報刊出版、音像出版等企業出版的產品獲得“中國出版政府獎”等國家級政府類重大獎項的,給予50萬元獎勵。
對在盤龍區落地的國家及省、市、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按項目的社會和經濟效益分別給予不同檔次補助。
激發盤龍文化活力
對轄區內文化創意企業或機構開展以宣傳盤龍為主題,具有一定社會影響力和藝術價值的文化藝術交流活動,給予相應獎勵。
對轄區內文化創意企業在盤龍區范圍內自辦的具有一定社會效益的文化類博覽會,按照國際級、國家級、省級、市級分別給予不同檔次補助。
對入選國家級、省級、市級文化出口重點企業或重點項目的,分別給予不同檔次補助。
推動文化產業融合發展
對轄區內文化創意企業或機構研發的具有盤龍元素的文化旅游產品,按照產品銷售收入給予相應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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